法庭充公奶粉數量掀爭議

【本報訊】海關自三月起實施「限奶令」至今爭議不絕,其中針對充公案中奶粉數量問題,裁判官昨日與控方有分歧,需要律政司再提供法律意見釐清後始作判決。一名港男攜帶五點四公斤奶粉出境被截獲,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輸出禁運奶粉罪。控方申請充公所有奶粉,惟暫委裁判官許俊聲質疑此舉對被告不公平,認為扣除超額奶粉後,被告有權索回一點八公斤屬私人財物的奶粉;由於雙方爭持不下,法庭最終暫緩執行充公令,將本案押後至四月二十九日與其他相類的爭議個案一併處理。

四十二歲被告施序民,任職飲食業經理,被控在今年三月四日於深圳灣管制站企圖並非根據及按照出口許可證,輸出五點四公斤奶粉往內地,他獲准保釋候判。施在庭外表示事發當日被海關截獲後,已花上六小時接受調查,昨天又要請假上庭應訊,但案件最終要押後,他感到無奈及不便。他又不滿這樣簡單的案件,竟須動用海關、法庭、律政司等處理,可謂「殺雞焉用牛刀」。

合法攜兩罐奶粉不予發還

施又指,「限奶令」原意是打擊水貨客活動,但不明白為何連合法攜帶的兩罐奶粉也不予發還。

昨日另有兩名內地男被告霍玉新(二十七歲)、李炳奎(四十三歲)及一名港人女被告李桂英(二十八歲)在今年三月,曾經於二十四小時內超過一次攜帶兩罐奶粉出境,承認一項企圖輸出禁運奶粉罪,各被判罰款五百元,因奶粉皆屬證物則全被充公。

案件編號:TMCC 1210-1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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