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兩個前提如何處理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老爺上月拋出政改方案諮詢兩個前提,北京主動走到台前開打政改之戰,與反對派搶佔政改議題話語權,形成一場各自表述立場的咪高峰式文宣戰,反而負責政改諮詢操盤的特區政府一直鵪鶉,幾乎是靜觀事態發展。不知是否終於度掂條底線,CY梁振英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近日接連開腔解讀喬老爺的言論,二人異口同聲將之定位為期望,屬於一些過往已多次提及的大原則和理念,並非選舉方案或先決條件。

CY與譚志源終於站出來正面回應喬老爺的言論,必定先統一口徑,兩人顯然把喬老爺的兩個前提論描繪成早已存在的要求,並無甚麼新意,強調北京對特首的基本資格、個人品格及職責的要求,《基本法》不同條文早已提及,莫非特區政府想告訴市民(反對派?),喬老爺的言論其實是「阿媽係女人」,應該係人都知的「常識」,大家毋須大驚小怪?

既然特區政府把政改諮詢兩大前提——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以及不能允許對抗中央的人出任特首,定調於原則性陳述,不屬於政改方案範圍,是否意味日後特區政府啟動政改諮詢,不會列出喬老爺這兩個前提?因為北京對特首的期望和要求人盡皆知,根本毋須浪費時間諮詢,尋求社會共識?問題是喬老爺早已講清講楚,如果兩個前提不確立,得不到香港社會多數人認同,就不宜展開政改諮詢,即使勉強展開諮詢也不會有好結果,因為欲速則不達。到底特區政府是故意避而不談喬老爺開展政改諮詢的前提條件,還是不提就不存在?兩個前提論是北京的要求,抑或喬老爺的「個人意見」,可以不理?

按照特區政府的最新說法,日後就算啟動政改諮詢程序,由於喬老爺的兩個前提不屬於選舉方案或先決條件,應該不會列入諮詢文件,如果這只是合乎常理的期望,特區政府又有甚麼方法凝聚社會共識?政改方案要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前提爭議較少,但是不允許對抗中央的人出任特首的前提,恐怕不是特區政府單方面說了算。或許,北京搶在特區政府啟動政改諮詢程序之前出招,激發香港社會各界討論普選特首人選的先決條件,就是要統一港人對未來普選特首人選的認知,必須得到北京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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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