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判罪28日內須申報

【本報訊】無論中醫還是西醫,如觸犯與專業有關的失德行為,或是被裁定觸犯任何可判處監禁之罪行,被警方檢控後,相關醫務組織還會召開聆訊及作出紀律處分。西醫在判罪後二十八日內,如沒有向醫務委員會呈報,會加控漏報罪名。

前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指,管理西醫的醫務委員會一向有嚴謹的監管制度,除了強制性要求犯案醫生主動申報外,醫委會亦會透過種種途徑跟查:「醫務委員會成日留意住相關新聞,紀錄涉及西醫嘅罪行,除咗要求西醫喺判罪後二十八日內主動申報外,如果醫委會發現有西醫未有申報,就會被控多一條漏報罪名,刑罰會加重好多!」

蔡續稱,為確保醫生申報案情紀錄正確無誤,醫委會在收到醫生判刑後的申報外,再會到法庭取回案情紀錄,以作核對,做法十分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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