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濕中醫出獄復診

中西醫一旦觸犯刑事罪行,在接受法律制裁後,還要接受專業紀律聆訊,才能決定是否可再執業。但早前一名中醫因非禮女病人被判監半年,刑滿出獄後旋即在原醫館開業應診,令居於醫館附近的女受害人大受困擾,至今仍沒法走出陰影。事件更揭露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監管不力,對於違法中醫,只靠其自行申報罪行,該會鮮有主動調查,變相縱容失德中醫繼續免責執業。

「點解一個涉及風化案嘅中醫,一放監就可以繼續執業,人哋做西醫都要停牌同紀律處分啦!」事件中的中醫姓羅,屬表列中醫,於葵涌一商場經營醫館,去年八月羅替二十五歲女病人按摩肩腕治理手腕疼痛時,涉嫌趁機摸對方胸部及私處,女病人受驚衝出醫館報警;羅非禮罪成,被判入獄半年。

管委會指無收報告

受害女病人丈夫阿明(化名)說:「自從發生咗嗰件事(非禮案),我太太好唔開心,成日喊,連工都返唔到,又唔敢出街,好彩有社工同佢做輔導,情況先慢慢好轉。」正當阿明太太努力走出陰霾,刑滿出獄的羅竟在同一商場再次執業行醫。「我太太依家日日又驚又怕,晚晚瞓唔着,個中醫間醫館喺正屋企附近,次次落街都要兜路行,好驚撞到佢(中醫)。」阿明質疑羅在診症時非禮女病人被判入獄,已是專業失德,理應停牌及召開紀律聆訊,不明對方為何出獄後可即時執業,遂向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舉報,豈料對方竟回覆,該會並無該中醫犯案紀錄,並指除非該中醫在判刑後主動向該會申報,否則不會受理。

「邊會有人會主動申報自己犯咗事?呢件事一早上晒報紙,點解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唔主動留意?」阿明對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沒有妥善規管中醫操守,曾去信該會要求跟進,但一直未獲回覆。

記者到羅的醫館了解,發現醫館極其簡陋,只有數十平方呎面積,門口沒有任何招牌,舖內只放了數十玻璃瓶藥材,門前則放了一張枱及兩張木櫈作診症之用。

未把脈即叫捽藥酒

男記者假裝感冒求診,甫坐下,還未把脈,羅就說記者肝熱,需要飲苦茶及捽藥酒作治療。記者查問為何感冒要捽藥酒?他笑說:「我做咗十年中醫,一睇就知你有肝熱,用我自製嘅藥酒捽吓就可以去骨火,快啲好!」話語剛落,他已取出一支芥黃色的藥酒,要幫記者「捽吓」,記者婉拒,他就說:「我尋日都睇咗個女人,佢又係有骨火,捽完已經好番好多!」捽藥酒連敷藥收費一百二十元,如要執藥就要另收二百元。

附近商舖的老闆透露,自發生非禮案後,附近的街坊已甚少光顧羅,尤其是女街坊更是怕怕,只偶爾有住在其他區的女士「盲舂舂」求診。對於羅出獄後又再執業,他與一眾街坊均感愕然:「乜唔係要停牌咩?」記者事後致電羅,他初時堅稱已向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申報,但當記者追問詳情時,他顯得慌張,最後更匆匆收線。

記者向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查詢,證實羅仍在表列中醫名單中,未見申報曾觸犯非禮罪。該會發言人表示,現行的中醫守則規定,中醫師如在港或其他地方觸犯可處監禁罪行,均須立即向中醫組報告;如不申報,就是違反中醫守則,中醫組可按《中醫(紀律)條例》進行紀律研訊,並向記者表示會跟進事件,但發言人未有解釋為何接到阿明的投訴後未有主動跟進。

香港大學中醫藥學院導師陳海勇博士質疑,中醫組應主動跟進中醫失德行為。陳海勇又指,中醫出獄後若沒有經過委員會聆訊及審查就立即行醫,如有再犯,便形同間接助長其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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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

曾經非禮女病人的姓羅中醫,出獄後立即重新執業。

男記者佯稱感冒求診,羅指記者需要接受捽藥酒及敷藥治療。

黃小姐(售貨員):得一個中醫師嘅醫館唔係好放心,我會搵朋友陪我去睇,唔會單獨一個去。

王小姐(大專生):我都有睇中醫,都有少少擔心,中醫管委會應該規管得好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