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奶茶淋胸侮辱 警襲妻勢判囚

中年男警與妻子感情有變,去年九月涉以螺絲批指嚇妻子,一個月後又涉用熱奶茶淋潑妻子胸背,男警事後被控恐嚇及襲擊兩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昨在觀塘法院裁定被告襲擊罪成,恐嚇罪不成立。裁判官斥責被告故意拉開事主上衣淋潑熱奶茶,行為非常嚴重和極度侮辱,判監無可避免,下令將他還押至本月二十五日等候背景等報告判刑。被告聞判大呼:「我無做過!」事主亦有到庭,邊聽邊哭,得悉被告要還押後便匆匆離去。

裁判官裁決時接納事主劉佩娟(三十八歲)的證供乃事實之全部,加上控方呈上事主當日所穿背心的前後內外均有大量奶茶漬,與事主所述脗合,而非被告曾健榮(四十三歲)則辯稱不小心將奶茶淋到事主身上。裁判官又直指被告的說法不可信,對於他聲稱用凍水淋事主是為了幫她降溫更屬不可思議,認為被告根本是刻意拉開事主背心再倒奶茶,以確保奶茶淋到事主身上,之後再淋凍水,行為極度侮辱,故裁定襲擊罪成。至於被告涉用螺絲批恐嚇一事,因為證據不足,故裁定控罪不成立。

女事主一級灼傷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八六年加入警隊一直循規蹈矩,現因本案失去工作,將來亦可能要面對婚姻方面訴訟,無論在精神及經濟上均承受着沉重壓力,對他來說已是很大懲罰,希望法庭可以輕判。

案情指,被告與曾任職警員、現在地政署工作的事主於○三年相戀,翌年結婚及生下女兒,兩人去年初開始出現感情問題,事主指被告常無故打罵她。至十月三日早上,被告與事主在家爭執,他趁印傭送女兒上學時走到事主面前拉開其上衣將熱燙的奶茶分兩次淋潑其胸背,致一級灼傷,之後再用凍水潑向她的臉,又拳打事主手臂,事主終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TCC 6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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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健榮被裁定襲擊罪成。(資料圖片)

事主劉佩娟昨日到庭旁聽,並邊聽邊哭。(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