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符催運涉狎女下屬

屯門醫院支援服務部一名四十五歲已婚高級男管工,涉嫌兩度藉詞在人體上「畫符」催事業運,在院內非禮一名大學畢業的二十七歲女下屬,包括用手指在她背脊、「事業線」和乳頭「畫符」。該名男管工否認兩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被告第一次在她身上「畫符」時,她雖起疑,但仍心想:「都係隔住件衫,算數啦。」不過,被告第二次說為加強運勢而掀起她的衣物用手在她雙乳游走時,她開始大惑不解:「點解今次會咁?」她於男友和心理專家商議後,決定報警。

被告林瑞萬,被控於去年九月二十四及二十六日,在屯門醫院特別座的會議室內非禮X。女事主供稱,她自去年四月起在屯門醫院任職運作助理,被告是她的非直屬上司。去年六月至九月間,他們被指派籌備部門的消防演習,要常見面商議。她曾向被告透露工作不如意,渴望轉職,被告說非常欣賞她的勤力及好學,主動向她索取履歷表,說願意招攬她及可協助她轉職。她於六月底透過醫院內聯網,把履歷表及手機號碼傳送給被告。自此,被告經常致電給她及傳送WhatsApp訊息,頻密至約兩日致電一次,連她的男友「都唔會搵得咁多」,令她不勝煩擾。

去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她應被告要求到涉案會議室商議演習事宜。被告不提演習,反再邀事主「過檔」,但被拒絕。被告遂表示自己懂得道教知識,可為她「畫符」催事業運,更可防遊魂野鬼上身。

持續十秒突擁抱

她考慮到被告是上司及長輩,在半信半疑下遵循。她按指示站立伸前雙手,手掌向天,被告用食指在她掌心撩動,她遂合上雙眼,靜候儀式完成。被告其後在她的背部及胸口位置隔着衣服「畫符」,每處持續約十秒。她感到被告的手指途經她的兩邊乳頭,令她大感尷尬,「畫符」完畢後,她再按被告吩咐合掌向牆壁拜三次,被告突然擁抱她,指這是「基督教安慰人的做法」。

兩日後,被告再要女事主到該會議室,說要再畫一次符加強運勢,要求重複上次的動作,事主同意,期間她感到上衣及胸圍被掀起,被告的手指直接在她背部皮膚上撩動,繼而又在乳溝、乳房之間「十字式」游走,再觸碰到她兩邊乳頭。儀式完成後,被告追問事主的性經驗,令她感到奇怪。被告又把一張寫滿「宜忌」事宜的紙交給她,要求她跟循。她於十月六日帶着該「宜忌紙」報警。

案件編號:TMCC 40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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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瑞萬被指藉向女同事畫符非禮,遭控兩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