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被追稅押後判

【本報訊】商人陳振聰爭奪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敗訴後,遭稅務局入稟,追討由二○○五至○七年間高達三億四千多萬元的利得稅,以及過去七年共六十六萬元的物業稅,案件昨首度在區域法院聆訊。稅局申請簡易判決,指已從陳的三個銀行戶口扣起七百多萬元,現要求陳交出三億多元餘款,以及按年利率八厘徵收餘款利息,惟陳振聰反對,堅持餘款為饋贈的禮物,亦質疑八厘利息過高,法官押後宣判。

稅務局昨由資深大律師黃繼明代表,而剛受浸成為基督徒的陳振聰並無到庭,由資深大律師陳景生代表。稅局於一○年入稟向陳振聰追討逾三億四千萬元稅款,惟陳一方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均告敗訴,稅局遂申請簡易判決,法官潘兆童聽取雙方陳詞後,將案押後以書面形式判決。

案件編號:DCTC 22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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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昨日無到庭出席稅款案聆訊。(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