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涉非法捕魚今提堂

【本報訊】內地漁民涉嫌非法在香港水域捕魚,昨被漁農自然護理人員拘捕,今在粉嶺法院提堂。涉案內地男子四十五歲,案發時正在一艘非本地漁船上以浸籠方式捕魚,違反相關法例。

昨凌晨二時四十五分左右,漁護署執法人員在娥眉洲西面水域巡邏時,發現一艘非本地漁船以浸籠方式捕魚。在水警協助下,漁護署人員拘捕船上一名四十五歲內地漁民。涉案男子將被控以非法在香港水域捕魚罪名,今日在粉嶺法院提堂。

根據《2012年漁業保護(修訂)條例》(第171章),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水域內使用或借助任何船隻從事捕漁活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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