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保留貪曾「罪證」

廉政公署自七十年代成立至今,一共銷毀了約七萬八千個歷史檔案,佔總檔案數目近三分一。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廉署處理過不少本港重要人物的案件及資料,包括「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貪腐罪證,要求廉署不論最後是否提出檢控,都要永久保留有關檔案,並在適當時候再向全港市民公開。

特首辦早前被揭銷毀了大量貪曾在任時的資料檔案,包括一些財務資料,令人質疑會將貪曾的惡行「毀屍滅迹」。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每年處理大量機密敏感資料、包括貪曾等前任或現任高官貪腐的廉署,會否亦胡亂銷毀檔案,昨於立法會提出質詢。

負責回答有關問題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廉署成立至今共開立約二十四萬個檔案,其中約一百三十個是有關成立廉署的檔案;而由七十年代成立至一一年年底,廉署按其自行制訂的檔案管理政策及程序,一共銷毀了約七萬八千個檔案,即平均每年銷毀近二千個,當中包括約五萬一千個已結案的業務檔案;在一一年年底實施新一套檔案管理強制性規定後,廉署向檔案處處長申請銷毀的行政檔案急降至僅有五十二個。

應向公眾公開

議員何秀蘭指,廉署實施新規定後銷毀檔案量急降,令人質疑廉署過往「無王管」,可能已破壞了大量具歷史價值的檔案,認為關乎特首或高官貪腐的檔案,不但不應銷毀,更應向公眾公開︰「永世唔公開咪無法無天,廉署可以放心做秘密警察啦!」她建議政府應讓公眾索閱已結案及已開立超過三十年的檔案,否則會影響廉署及政府的公信力。另一議員郭家麒更點名表示,廉署處理的案件包括曾蔭權貪腐、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等,均涉重大公眾利益及歷史價值,不應隨便銷毀有關檔案。

林鄭月娥回應指,她非檔案處理的專業人士,無法斷定哪些檔案需要保留,她又指新規定實施前後的銷毀檔案數量差距,可能只反映廉署在檔案處理方面的行政效率,未必是廉署刻意破壞有歷史價值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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