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外籍桃姐輸官司

終審庭判決下來,外籍傭工即使來港工作超過七年也不能擁有居港權,這是五位法官一致的意見,法理基礎已然確立,終於解決了纏擾多年的社會問題。政府本擬乘搭順風車,把雙非兒童問題一併通過由終審庭提請人大常委釋法解決,如今毋須釋法,政府好夢成空,為雙非兒童問題留下尾巴。

如此判決早在意料之內,一來外傭擁有居港權的法律基礎實在薄弱,惟因後果嚴重,雙方要經過所有可行法律途徑把事情弄得一清二楚,以免將來再生爭拗,也是必須的;政府使出陰招,請求法庭提請人大常委釋法,法庭不能不顧全面子,絕對不能雙手把法庭的權力和尊嚴自動奉送給特區以外的更高權力機構,無論如何也得捍衞終審庭的最高司法地位,判政府贏官司而避免在釋法問題上多生枝節,對法庭來說是一舉兩得,但特區政府的難題則未獲完全解決。

外傭官司已了,我們也毋須再翻舊帳,要感激外傭對港人貢獻,只要付足合理薪酬,提供良好工作環境,保持相互尊重,也就算盡了僱主的責任。至於雙非兒童問題,官員一句透過本地法律制度解決並不足夠,醫院產房零配額的行政手段縱收一時成效,卻不能徹底解決問題,也無法律基礎,可能受到挑戰。私立醫院可以提出訴訟,為政府提供再次要求法庭接納釋法建議的機會。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