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尿頻癌翁保險拒賠

保險索償投訴局去年接獲四百七十九宗有關保險索償的投訴個案,較前年上升一成八,當中涉及保險公司以投保人事前無披露病情為由而拒絕賠償的個案,一名長者購買人壽保險三年後因膀胱癌去世,保險公司卻指他投保前已出現尿頻、尿急等徵狀,卻無向保險公司披露,因而拒絕賠償。保險索償投訴局審議這宗投訴後,認為上述徵狀屬老人家常見毛病,不屬重要病情,裁定保險公司需向受保人作出逾二十八萬元的身故賠償。

四百七十九宗投訴個案主要涉及住院及醫療保險、旅遊及危疾保險等,保險索償投訴局已審結二百七十八宗,其中逾三成三投訴關於保單條款的詮釋問題,兩成六為不保項目的爭議,另有近一成六屬受保人沒披露事實,而不獲賠償的投訴。

在審結的個案中,近半數表面投訴證據不成立,分別有一成九及一成四經索償局處理後雙方達至和解,或維持保險公司決定,僅約百分之五的投訴索償得直,投訴人共可獲二百八十五萬元賠償,當中單一個案的最高賠償額為二十八萬七千元,涉及一名因膀胱癌病逝的年邁受保人。

該名長者購買人壽保險三年後,因膀胱癌轉移逝世,保險公司得悉他投保前六個月已有尿頻及尿急徵狀,卻沒申報,以他沒披露重要事實為由而拒賠。索償局轄下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認為,雖然尿頻等徵狀或與受保人的膀胱癌有關,但醫療報告顯示,他於保單生效後六個月才首次因有關徵狀求診、保單生效後十一個月才確診患癌,故委員會不同意保險公司決定,裁定保險公司需向受保人妻子作出身故賠償。

保單無列病徵存灰色地帶

委員會主席徐福燊指,當局每年接獲的投訴個案,均介乎四百至五百宗之間,由於本港每年確立的保單數目正上升,故投訴亦會增加。他指出,醫療保單上沒可能列出所有需呈報的病症或徵狀,容易產生灰色地帶,故受保人需視乎有關病情會否影響保險公司的核保決定等而作披露。一些如傷風等無關重要的病情便無需披露,委員會作裁決時亦會考慮有關披露要求是否合理。

委員歐之珊補充,市民可考慮是否需就有關病情求醫或作進一步跟進治療等,如一般尿頻理應無需披露,但如尿中帶血則需要,有懷疑可主動向保險公司查詢,一般多披露病情可較有保障,但需注意或令保費增加。

徐福燊指,各類保險條文若中、英文版本有歧義,而保單無指明以何種語文版本為準,則該局會同時審視中、英版本,並以常理及一般慣常解釋去理解作定奪。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保險索償投訴局去年共接獲四百七十九宗保險索償的投訴。

徐福燊承認,醫療保單上沒可能列出所有需呈報的病症或徵狀,故容易產生灰色地帶。

熱氣球活動是否受到旅遊保險保障,須審視保單條文內容。(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