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洗錢案申覆核被拒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被控洗黑錢逾七億元案,已排期下月底在區域法院開審,惟楊今年二月突然要求控方把案改於高等法院審理,但被拒,楊不服,入稟司法覆核律政司的決定,案件昨於高院進行覆核許可聆訊。法官聽罷楊的代表律師陳詞後,認為楊並無爭辯理據且有「斷章取義」之嫌,有關申請屬「愚蠢及輕浮」及濫用法律程序,故即時否決楊的申請並要他兼付律政司訟費。

申請人楊家誠(五十一歲)的代表律師陳詞指,上訴庭去年二月就兩宗涉及六億元以上洗黑錢案的判詞中,質疑為何該兩案會在區院而非高院審理;律師更指楊的案涉款達七億,故不應在區院審理。答辯人律政司代表卻指楊提出這項申請,可能只會令他刑期加重,但不會令他得不到公平審訊,且他的申請只會令案件一再延後,有濫用程序之嫌。

案件編號:HCAL 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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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