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佣案 周星馳暫剔除訴訟

【本報訊】藝人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入稟高院,追討七千萬元投資佣金尾數案,與訟雙方早前均向高院提出申請,于一方要求再修改申索書,周則要求剔除訴訟。高院昨頒下判詞,認為現時于文鳳現要求修改的地方並無任何合理理據,但法官認為此案的重點是周星馳與于文鳳之間有關于提供投資意見的佣金條款,認為訟訴仍具爭議,只是申訴書現沒有提及,故暫時批准周剔除訴訟,但下令于在四十二日內再呈交修訂申索書,否則將正式剔除針對周的訴訟。法官另指于要先清楚列明她作為周投資顧問的合約具體條款。

官:分佣金一說令人費解

判詞指于文鳳現要求修改的申索書包括周星馳一方雖然仍佔用涉案的「天比高」獨立屋,但仍應視作準備售出獨立屋,故于仍可獲得周早前承諾給予售賣單位後的一成佣金。不過法官認為周現時仍佔用大屋,大屋的擁有權仍屬於周,由於並無實則買賣,因此于聲稱現已可獲佣金一說並不能證實且令人費解。另外,有關于向周提供投資意見而賺取佣金一說,據現時的證供並不清楚于曾提供哪些投資意見。

至於涉案另一被告,物業天比高十二號獨立屋業主星揚海外有限公司,早前亦申請剔除于對星揚的訴訟,但被高院駁回,星揚現正尋求上訴。

案件編號:HCA 15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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