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錦樓再一業主 獲屋署撤控僭建

【本報訊】黃大仙環鳳街四十多年的舊樓鳳錦樓八樓四個單位的露台,早於○六年已被屋宇署指屬僭建下令業主清拆,但業主們稱樓宇落成時露台已存在而拒絕清拆。其中兩個單位的業主因此各被票控一項沒有遵從命令罪。李姓女業主早前已獲屋宇署撤銷控罪,另一單位男業主鄭新興(六十二歲)昨日到觀塘法院應訊時亦獲控方撤控。鄭在庭外表示事件已困擾他七年,現獲撤控感到高興以及鬆一口氣。他透露︰「屋宇署覺得我有道理,所以咪唔告囉!」

案件編號:KTS 22295/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鄭新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