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之聲:「四合一」是緩兵之計?

還有不足十日便卸任的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在最後一次工作會議上宣布,將全面檢討香港現有的四條反歧視條例,包括:性別、種族、殘疾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並考慮將四條條例合併為一條反歧視法。林煥光指,現存四條法例存在差異,例如種族歧視條例豁免政府行為。

過往平機會曾就條例提交修訂,但一直不獲政府回應,導致本港的反歧視法大大落後於歐美社會。林煥光表示,與其修修補補,不如全面檢討。從善意去想,林煥光可能希望在卸任前,藉此部署向政府及周一嶽施壓,催促他們盡快完善香港的反歧視法例,但好心有時也可能會做壞事。

「四合一」反歧視法事出突然,疑點甚多。林煥光本該在今年一月底便卸任,為甚麼這「四合一」大計遲不說,早不說,偏偏要在「臨別秋波」才提出?為何不等新主席周一嶽上任才宣布?合併四條歧視條例,是好是壞,言之尚早,林煥光亦未有正面回應。此外,條例合併後,又是否意味着將來就性傾向或其他歧視立法會較為容易?

事實上,這個安排的最大「得益者」一定是周一嶽。周一嶽四月上任平機會新主席,必須交代他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清楚立場,到底是如林煥光一樣積極進取,促請政府盡早立法?還是倒退回「調研」階段?如今,周一嶽可以辯稱自己支持超級無敵「統一歧視法」,反對一切歧視。

須知道,檢討「四合一」歧視法的諮詢要兩年時間才能完成,之後再把方案提交政府考慮。即使「四合一」成功,還要再討論是否擴闊至性傾向歧視。由刻不容緩,變成次要考慮,教人懷疑這只是拖延性傾向歧視立法之緩兵之計,亦是周一嶽接掌平機會後在同志平權上「褪軚」的部署。

如果平機會無意開倒車,「四合一」歧視法與反性傾向歧視條例可同步獨立展開諮詢,讓香港市民有充分討論的機會。哪一項成熟便推行哪一項,以證明平機會反歧視之決心,無意拖「同志平權」的後腿。

陳志全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