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無人負責 慘劇遲早重演
前年十一月三十日凌晨,花園街發生四級大火慘劇,釀成九死三十四傷,成為香港回歸以來最慘重火災。
事隔一年幾,死因庭陪審團以三比二裁定,九名死者全部死於意外。陪審團認為,涉案唐樓對開排檔因電力故障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唐樓,死者沿前樓梯逃生,可惜走避不及,最終葬身火海。
亡羊補牢,陪審團亦對多個政府部門提出不同建議,屋宇署加強巡查劏房係咪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食環署加強巡查排檔,同埋消防處加強前線搜救人員嘅資源等等。
唉,意外意外,又係死於意外,即係無人要為死者負責。對於呢個裁決,太一叮唔覺得意外就真。土瓜灣馬頭圍道冧樓害死四個人係意外,長沙灣工廈四級火導致一名消防員殉職係意外,今次花園街火災死傷枕藉又係意外。唔怪得有人講,死因庭對失職官僚嘅最大意義,就係攞到一個冠冕堂皇嘅甩身藉口啦。
嗱,咁講嘅人可能有啲晦氣,不過唔係完全無道理o架。死因聆訊嘅其中一個目的,就係透過追尋死因搵出事故元兇,從而防止慘劇重演,但係從今次火災聆訊,大家睇唔睇到官老爺有呢份痛定思痛嘅決心呢?對唔住,睇唔到囉,大家只係睇到佢哋點樣敷衍塞責!
就講消防處份調查報告吖,用咗一年零三個月時間寫咗百幾頁紙,結論居然係起火原因不明,佢哋點止浪費紙張同浪費法庭時間,簡直浪費納稅人嘅米飯。最離譜嘅係,調查報告一味搵藉口卸膊,唔係賴市民報警遲,就係將調查責任推畀警方,消防官僚有無認真檢討慘劇,一眼睇晒啦。
每次危機可能就係下次生機。花園街火災涉及劏房亂象、消防設施同排檔秩序等問題,政府部門好應切實檢討堵塞漏洞,當作一次消除本港火警危機嘅契機。可惜吖,好了瘡疤忘了痛,慘劇一過啫,各個部門最着緊嘅唔係睇下點樣吸取教訓,避免慘劇重演,而係睇下點樣縮骨卸膊,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喺咁嘅官僚作風之下,香港想唔危機四伏都難啦。
一場花園街大火就將港產官僚渾噩度日嘅醜態照晒出嚟。可以咁講,如果政府部門每次火災慘劇之後能夠深刻反省,認真補漏,花園街火災慘劇就可能唔會發生。港府官僚死性不改,真係害人不淺!
火災慘劇一次都嫌多,港產官僚快快吸取教訓堵塞漏洞,如果唔係,小心火燒後欄呀,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