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推銷成公憤 港府縱容零檢控

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港府為減少市民受到推銷電話滋擾,在○七年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限制錄音推銷電話發放,理論上市民只需在《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電話號碼,耳根可望恢復清淨,實際上根本不是這回事。法例實施五年多以來,推銷電話氾濫問題不但未見改善,反而愈演愈烈,業界改用真人發聲來電促銷,更夾雜錄音電話,負責執法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竟然從未提出檢控,助長業界利用法律漏洞侵犯市民私隱。

據本報問卷調查顯示,七成受訪者每周接獲三個或以下推銷電話;逾兩成收到四至九個;百分之七則收到十個以上推銷電話。逾半受訪者接獲的推銷電話全屬真人發聲,兩成人仍收到錄音電話。就推銷內容而言,以清卡數、借貸等財務最多,其次為美容纖體、保險、醫療、電訊及健身會籍等。雖然受訪者飽受推銷電話滋擾,竟有逾九成人不知道有《拒收訊息登記冊》,只有六名受訪者曾經登記拒收錄音電話,可是仍然收到來電。

顯而易見,推銷電話已氾濫成災,雖然有管制法例,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根本從未發揮作用,形同虛設。更不堪的是,部分市民登記拒收錄音推銷電話之後,仍然收到來電,凸顯業界漠視法紀,這全拜當局有法不執所賜。

事實上,《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罰則不輕,首次定罪已可判罰款十萬元,第二次罰款更可達五十萬元或以上。通訊事務管理局統計顯示,近年有關預錄電話訊息舉報數字持續上升,由一○年的五百三十二宗升至去年的六百八十八宗,惟令人嘖嘖稱奇的是,當局發出的警告信竟然不升反跌,由一○年的一百七十四宗下降至去年只有六十六宗,自○七年法例實施以來更是零檢控。

當局接獲投訴推銷電話數字連年攀升,反映推銷電話騷擾問題愈演愈烈,市民忍無可忍,希望當局執法,當局對此坐視不理,不但沒有加強執法力度,提出檢控以收警惕業界之效,連發出警告信也大幅減少,阻嚇力成疑,難怪業界有恃無恐。

推銷電話大行其道,不僅擾民,亦暴露侵犯私隱問題持續惡化,不少市民從未授權把個人資料作推銷電話用途,依然經常收到來電,顯示無良機構透過不合法途徑收集市民個人資料,出售私隱成為賺錢生意。兩年多前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被揭發侵犯市民私隱,擅自將卡主個人資料轉售予六間商戶作推廣用途,引起公眾嘩然,現在問題依然如故,證明當局有法不依,有法不執,正是侵犯私隱的幫兇。

規管推銷電話法例變成一紙具文,當局必須及時檢討,堵塞法例漏洞,把真人發聲推銷電話也納入管制。令人憤怒的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仍然寄望通過業界自行規管模式搪塞責任,聲言要在保障市民權利及商界合法促銷活動之間取得平衡云云,官僚誤港,試問市民私隱還有甚麼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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