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魂Call推銷 煩死無王管

推銷電話無孔不入,有人一日狂接十個推銷電話,政府卻闊佬懶理,令市民生活飽受困擾。本報進行的問卷調查更發現,《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七年十二月實施至今,推銷電話濫發問題不但未有顯著改善,情況更趨惡化,連已在「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的市民,也不時收到錄音推銷電話,惟蘇錦樑當局長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逾五年來從未作出檢控。立法會議員及法律界人士批評當局漠視問題,促請盡快修例,堵塞法例漏洞,並且將真人推銷來電也納入規管,杜絕擾人的促銷電子訊息。

「幾乎每日都接到推銷電話,唔係問你借唔借錢,就係叫你試做Facial,好煩!」陳小姐擁有兩個手提電話號碼,分別作私人及公務用途,兩個電話均不時接到真人推銷來電,惟她過去從未將電話號碼給予來電的機構,對方亦未有清楚解釋獲得其聯絡方法的途徑,「問佢哋點拎到我電話(號碼),佢哋話我之前填咗問卷留低,但根本就冇做過(問卷)。唔聽又驚係重要電話,真係畀呢啲推銷電話煩死!」

政府針對廣告電子訊息濫發問題,在○七年十二月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並設立「拒收訊息登記冊」,監管推銷傳真、短訊及來電,發送人不得向已在登記冊登記的市民發送商業電子訊息,惟條例只限制錄音推銷電話,真人來電未列入規管。當局會向違規者發出執行通知,若不遵守執行通知,局方會提出檢控,首次定罪可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以上則罰款五十萬元。

本報邀一百名受訪者接受問卷調查,發現條例實施至今,市民仍飽受推銷電話疲勞轟炸。

一日狂接逾十個

本報發現,當中近七成人一星期接到三個或以下推銷電話,逾兩成人一星期平均收到四至九個推銷電話,百分之七人則收到十個以上電話,其中一名受訪者更一星期狂收三十五個推銷電話,另一名受訪者則試過一日收逾十個推銷電話。

逾半成受訪者接獲的推銷電話全屬真人發聲,但有近兩成人接獲的推銷電話中,有一至四成為錄音電話,一成半被訪者收到的推銷電話半數為錄音電話。

惟逾九成被訪者均不知「拒收訊息登記冊」的存在,有受訪者批評政府宣傳不足,當中只有六名受訪者曾登記拒收錄音推銷電話,但其中五人過後仍收到錄音推銷電話。近八成受訪者均認為《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有修訂的必要,真人發聲的推銷電話應列入規管範圍。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指,條例實施至今,推銷來電未有明顯減少,尤其是真人推銷電話,可見條例未能有效打擊非應邀電子訊息的濫發問題。惟他透露,政府曾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辯稱,由於檢控數字偏低,故不需就條例進行檢討,「檢控數字低會唔會就係反映條例有問題呢?」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亦指,現時只監管錄音推銷電話,真人來電未有涵括在內並不合理,令法例出現漏洞,機構轉以真人致電用戶推銷,滋擾照舊,法例形同虛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指,局方自一一年金融業、保險業、電訊業和電話中心商會已參與自行規管計劃,並各自訂立適用於其會員的實務守則,局方希望繼續通過現行的自行規管模式處理此事宜,從而在保障市民權利以及商界合法促銷活動的發展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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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

推銷電話無孔不入,令市民不厭其煩,生活飽受困擾。(設計圖片)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只限制錄音推銷電話,真人來電未被列入規管範圍。

市民促修例
何先生(銀行文員):「有時做緊嘢好忙,但以為係啲緊急電話,但接咗先知係廣告電話就會好躁!好影響工作,應該修例規管。」

阮小姐(大專生):「忙緊嗰陣不斷收到呢類電話覺得好煩,政府應該修例監管真人發聲電話。」

歐先生(大學生):「有排每日接到最少一個推銷電話,啲人一輪嘴咁講嘢,好煩,真人推銷電話都應該監管埋,以免市民受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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