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哲欽遺產案換管理人

【本報訊】富翁羅哲欽三年前逝世,留下估計逾十二億元遺產,其子女卻因為遺產管理的問題反目,他的其中一名女兒不再相信獲委任為遺產管理人的兄弟,早前向高院提出申請,要求改由會計師擔任遺產管理人,法官昨頒發判決書指由於雙方已失去互信,三年來遺產管理工作無進展,遂批准她的申請。判決書透露,羅哲欽○五年立遺囑,將遺產平均分給三名兒子、兩名女兒及一名女婿,並委任自己的妻子及其中一名兒子做遺產管理人,但他的妻子比他早二十四日逝世。他在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逝世,並由該名兒子一人做遺產管理人。死者的遺產包括跑馬地一個連車位的住宅,受益人分成兩陣營,兩名女兒和女婿為其中一方,三名兒子則為另一方。

案件編號:HCCCA 3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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