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兩違限奶令官斥再犯判監

【本報訊】限帶奶粉出境新例本月初實施至今逾兩周,仍屢有出境人士聲稱不清楚條文而觸犯法例。昨日再有三名內地男女及一名港男港於粉嶺法院承認相關控罪,分別被判罰款六百元至五千五百元不等。當中內地女子因屬一犯再犯而判罰款最高,裁判官更警告指若她第三次犯案將會判監。港男則在兩日內兩度攜奶粉出境,因前後不足一天而「誤觸」新例。

港漢差十分鐘過關罰六百

無業內地女被告鍾菊玲承認兩項企圖輸出禁運品罪,她先被控在三月五日於過去二十四小時內第二次攜奶粉出境,再被控在三月十四日攜帶了六罐奶粉出境。鍾求情指不熟新例,但裁判官批評:「就當你第一次唔知,但你十日內來港重犯,且涉及六罐,可謂漠視香港法紀」,故首罪判罰款五百元,次罪重罰五千元。

三名男被告分別是內地人事部主管吳剛、內地工人謝培偉及任投資經理的港人鄧達才,則各認一罪。吳求情指剛在農曆年帶了六罐奶粉回老家給小姪女仍「無事」,至三月四日時攜十二罐便犯法。他讚揚新例可保障兩地民眾買到奶粉,但聲稱新例宣傳不足「如果大家都知一定不會犯!」最終判罰款四千元。惟吳離開法院時被問及何以支持新例時,他反口指:「誰說的?」

鄧則在兩天內兩度助同事攜奶粉出境,因當中差十分鐘才滿一天而違法判罰款六百元。

案件編號:FLCC 662-664&675/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內地漢吳剛在庭上支持限奶令,庭外卻反口。

港人鄧達才幫同事帶奶粉卻觸犯新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