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兼職工時康文署經理吞錢

【本報訊】康文署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在半年內,向署方虛報一名兼職員工共逾四百小時工時,並侵吞多申領的二萬二千多元工資,被廉署拘捕。

涉案女被告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七項代理人使用文件企圖欺騙其主事人罪,辯方求情稱被告並無個人得益,騙款全作公用包括補貼活動,但裁判官認為被告只是普通公務員,難以相信她「寧願揹一身蟻都要為他人作嫁衣裳」,亦質疑她何以可自由調動活動開支而無人監管,案件現押後至下月十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女被告鄺頌欣(三十二歲)事發時於摩士公園體育館工作,負責舉辦活動及僱用兼職員工,一名姓邵學生自○九年獲聘任兼職活動助理,時薪五十一元,邵每月均要填寫一份記錄表,呈交給被告安排按實際工時出糧。前年九月,被告聲稱要用盡活動撥款,要求邵在記錄表上誇大工作時數,再將多領的工資存入被告私人戶口。邵在事發半年內,應被告要求虛報了共四百多小時工時,成功多領逾二萬元薪金,邵在去年三月向廉署舉報。

稱得款用作補貼活動

辯方求情指被告工作盡心盡力,因擔心署方撥款不夠用,才犯案將所得款項補貼活動,包括為長者活動的禮物加碼、添置聖誕新年裝飾等。惟裁判官質疑其說法,認為一般公務員多按本子辦事,「事不關己,己不勞心」,難以相信被告會明知犯法仍會無私地冒險,現在要求辯方提出更多證據證明被告說法的真偽。

案件編號:KTCC 6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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