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驚奇:黑心旅行社借屍還魂話咁易

農曆新年期間,本港爆出內地旅行團「瞓旅巴」醜聞,負責接待的旅行社被暫停會籍和牌照;事件尚未終結,旅行社曾主動申請退會「甩身」,結果被旅遊業議會拒絕。但旅遊業議會一直被指為無牙老虎,監管會員欠力度,本報發現有專門接待入境團的旅行社,被停牌後公司股東以另一間公司,繼續經營旅遊業務,揭示會籍制度及發牌機制存在三大問題:違規旅行社輕易「借屍還魂」、發牌門檻過低及懲罰阻嚇性低,令業內違規亂象不斷重演。

現時機制下,不論暫停會籍或被停牌,受罰的只是違規旅行社,而非公司股東或董事,令違規旅行社輕易「借屍還魂」:當A旅行社因某原因被暫停會籍或停牌,因受影響只是A旅行社,持有A旅行社的股東仍可用另一間持有公司,申請會籍及牌照,繼續經營,「停牌」名存實亡。

事實上,旅行社「借屍還魂」情況在行內並不罕見,「好多人都會預先開定幾間公司,又或者用親戚朋友嘅名義入股,之後再轉名。當然佢哋咁樣做係無違規,但其實大家都知係『借屍還魂』。」前任香港旅遊業議會主席何栢霆表示,這是現時機制存在的漏洞。

倡考慮經營者操守

現時入會及申領牌照的門檻過低,旅行社質素良莠不齊。按旅議會規定,申請者只要在港成立或註冊有限公司、加入旅議會旗下八個屬會之一及擁有最少港幣五十萬元資本額,即符合入會資格。獲取會籍後,再向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申領牌照,獲批牌照後便可經營。東瀛遊董事禤國全認為應提高入行門檻,「除咗資本額,經營者過往嘅操守、業內資歷,呢啲因素都應該一併考慮。如果把關得緊啲,自然可減少違規情況。」

旅議會雖設有會員記分制,根據不同的違規級別進行扣分。若兩年內累積扣三十分,該會員會被暫停或終止會籍。不過違規定義模糊,分為五個級別,由輕微至極為嚴重,但沒有列出哪種違規行為屬哪種級別,未能收阻嚇作用。本報曾向旅議會查詢,過往共有多少會員被記分制扣分,及有否會員因此被終止會籍等,惟旅議會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自己人難管自己人

香港中文大學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講師李兆波直指,旅議會的懲處機制形同虛設,「成個扣分制度都好唔清晰,完全無列明咩係違規行為。」他認為現時業界是「自己人管自己人」,在懲處違規旅行社時,難免會出現利益衝突,建議政府盡快落實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堵塞現時機制的漏洞。

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發言人稱,處理旅行代理商牌照申請時,註冊主任會全面考慮相關人士的所有情況,包括該申請人過往的刑事定罪紀錄、破產及清盤紀錄等,不會批准不合適人士的申請。過去五年,註冊處並無發現有旅行代理商在牌照撤銷後,及被裁定在違反公眾利益下,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的旅行社股東,仍經營旅遊業務的個案。而香港旅遊業議會發言人亦指,在處理會籍申請時,會按既定程序及相關條文考慮有關申請人公司的董事等人是否適當人士。該會無紀錄有被撤銷牌照或停牌的旅行社,仍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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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

農曆新年期間,有訪港的內地旅行團被迫於旅遊巴留宿,醜聞影衰香港旅業。(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