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被指未依圖則建廈

【本報訊】黃大仙環鳳街一幢四十多年樓齡的舊樓,部分業主收到屋宇署清拆令,指露台僭建,但業主否認僭建,反指大廈落成時已有露台,質疑發展商華懋疑未有跟圖則興建,又指屋宇署驗收樓宇時「睇漏眼」。屋宇署去年檢控部分業主,其中一案於明日開審。對於被質疑未有跟圖則興建,華懋昨回應稱跟進中。屋宇署則稱,案件進入法律程序,不作評論。

售樓單張列明無騎樓

環鳳街鳳錦樓在七一至七二年間入伙,樓高八層,八樓其中四個單位的業主在○六年收到屋宇署清拆令,指他們的露台僭建。其中一位業主鄭先生在九○年購入單位,他坦言感到晴天霹靂,問過向發展商購入單位的大廈法團主席,對方指大廈落成時,八樓單位已有露台,無人僭建過。業主最近翻查圖則,始發現八樓無露台,而當年華懋售樓單張亦列明「A, B, C, D, 四單位之八樓無突出之騎樓部分」。

鄭先生向上訴審裁小組(建築物條例)上訴,但遭駁回,屋宇署去年檢控他,他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本月二十五日開審。鄭先生希望法官寬大處理,不用他拆走露台。另一位業主李先生的案件於明日開審,他無奈地表示,若法官要他拆,他也沒有辦法。

結構工程師蘇耀坤昨到場視察,相信八樓四個單位的露台外牆為結構牆,在大廈興建時一併落成,而天台地磚也一致,難以後來一併僭建。他指去年中筲箕灣東大街一幢舊樓有案例,證明露台在屋宇署發入伙紙時已存在,即使沒有在圖則出現,也當合法,不是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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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鳳錦樓八樓單位露台被指僭建,但業主堅稱大廈落成時已有。

華懋售樓單張列明:「A, B, C, D, 四單位之八樓無突出之騎樓部分」。

結構工程師蘇耀坤(右)相信八樓四個露台在大廈興建時已存在,左為業主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