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三點一四事件

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日前在人大會上做工作報告,讀到「妥善處理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時,他將拉薩「三.一四」事件、烏魯木齊「七.五」事件,讀成了「三點一四」事件和「七點五」事件。

筆者聽人講話無數,像王勝俊以如此讀法來表達某事件,還真是第一次聽到。不過,如此表達,還真是避免了誤會,省得大家將拉薩事件誤會成某年的三十一月發生,也不會將烏魯木齊事件理解成某年的七十五月發生,因為王院長用上了小數點,明確地將月份和日期進行了區隔。

但還是奇怪,王院長為甚麼不將「三點一四」讀成π?又奇怪,王院長如果哪一天讀到「七.七」盧溝橋事變,是否也會唸成「七點七」事變?都說中國人創新發明不如別人,可是王院長以雄辯事實證明,只要有勇氣就一定能想到,而只要能想到,又有勇氣做到,就一定能創新。

王院長是學歷史的,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八年他就讀於合肥師範學院歷史系。可能王院長因此習慣了以中文紀年來表達某一歷史事件,比如甲午海戰、戊戌政變等等,碰到以阿拉伯數字來定義歷史事件,他就換成阿拉伯方式來思考問題,所以他一定要將小數點唸出來,以此表示數字含義的精確。

但若這樣的話,就很有惡搞性。比如「喜迎七.一」就會變成「喜迎七點一」,「喜迎十.一」就會變成「喜迎十點一」。如此讀法,倒是將年月日數字標準化了,只是還奇怪,王院長如此煞費苦心區隔年月日,是低估了別人的智商,還是他自己的智商低?

尤可夫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