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男偷拍裙底囚42天

【本報訊】月入一萬元的報社男職員聲稱因薪酬微薄而屢遭女友拋棄,為宣洩抑鬱,在兩年半的時間中到處偷拍女性裙底最終被捕。涉案男子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及二十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被告向女事主道歉,承諾不再使用有拍攝功能的手機,望獲輕判以照顧年邁母親。法官判他入獄四十二天。

被告陳鍇中,四十四歲。辯方求情稱,雖然報告指被告有偷窺慾,對性方面亦有佔有慾,並因缺乏感情生活而感到孤獨,致情緒管理能力不足,但可透過治療而改善。

案件編號:KCCC 47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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