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淋鏹傷人少年續還押

【本報訊】十五歲無業少年疑收取現金報酬,到深水埗一幢工廠大廈涉嫌向一名女子淋鏹水,被控以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兒童法庭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五日再訊,以待控方進行認人手續,被告須還押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看管。

控罪指被告於本月八日在深水埗長順街長城工業大廈四樓走廊內,有意圖而傷害譚姓女事主。控方昨反對被告擔保,待進行認人手續後,再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由那一級法院審理案件。辯方指警員到被告家中展開拘捕行動時,曾毆打被告,並在他進行錄影會面前施以威逼利誘。早前報道指,一名女子在上址遭人淋鏹,致臉部及手腳灼傷,警方根據閉路電視紀錄拘捕一名十五歲少年。

案件編號:KCCC 700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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