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壓縮城規

在房屋局工作時,最討厭是城規會諸多挑剔,提出一堆無聊問題,尤其是愈來愈多環保人士動輒無事化小,小事化大,一宗簡單的社區規劃或改變土地用途申請,都可以拖上一年半載,費時失事。

討厭歸討厭,無論多不願意,也不能不承認有必要讓社會各方人士參與釐定城市規劃和土地運用的工作,也不得不尊重持份者的觀點和意見,因為社區和土地都屬於市民,並不屬於政府和官僚。有城規會擔當把關角色,可以平衡各方利益。

個別政府高官發尋地瘋,以為能找到地皮起屋便可提高民望。有限度地改變部分土地原有用途以應付迫切的公私住房之需,固然無可厚非,但也必須配合整體政府政策和社會需求,合乎現行章程步驟,不能說改便改。在城規會未審視前宣布某幅原來政府用地改建公屋,甚至放上賣地表上售作興建私人住宅之用,無疑是霸王硬上弓,向城規會公開施加壓力,將土地短缺責任推向城規會。多虧局長尚要諸多狡辯,強稱只是程序上的壓縮,自欺欺人,莫此為甚。

不知局長是真不熟悉城市規劃和賣地程序,有意自把自為改變遊戲規則,抑或急就章胡亂出招。剛公布賣地表上的地段中,好幾塊都未曾通過規劃程序,本來難以在短期出售和動工。局長強行壓縮程序,會把一個行之有時的民主程序無情摧毀。3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