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件呃終院尼漢加刑33月

【本報訊】尼日利亞籍販毒案男重犯Brian Alfred Hall早前用假文件成功欺騙終審法院五名法官判他上訴得直,後來被揭發裁定三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及一項使用假文件罪成立,判囚四年,他上月提出上訴已即時被駁回。法庭昨頒判詞解釋判他敗訴原因之餘,並接納控方申請,將他加刑至六年九個月。

李國能包致金均受騙

上訴庭判詞指出原審區院法官葉佐文接連犯錯。首先,葉官誤以為妨礙司法公正罪最高刑罰是監禁七年,但該罪最高刑期及罰款可以是無上限。另外,Hall涉及三罪的罪名輕重不一,但葉官卻不分輕重一律判監四年,而且他是先定下總刑期,才細分各罪刑期,實在本末倒置。

上訴庭指,Hall接連地損害司法公正,受騙的是香港最高級的法院和包括前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內的五名最高級法官。Hall經過小心策劃與獄外人士內應外合,偽造多項文件、誣告懲教署職員、浪費公帑,判監四年明顯過輕。由於案件在區院審理,刑期上限是七年,現酌量減刑三個月,最終將他加刑至六年九個月。

另外,在終院受騙期間,原來政府律師已知道當局正調查Hall提出的假文件,但卻無告訴終院或申請將案押後,且該名律師反而支持終院判Hall上訴得直,受騙的法官包致金當時在判決書中更稱讚該律師處理恰當。故上訴庭昨亦「撥亂反正」,特別在判詞中指出該名律師當時的決定是錯誤。

案件編號:CACC 18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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