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烏龍輕判成員促道歉

【本報訊】醫務委員會近年接連因行政失誤致錯誤判罰,本月初更發生歷來最大「烏龍」,誤以為被告醫生黃德鄰背景清白輕判發警告信,獲旁聽記者「提水」才驚覺出錯須重審。醫委會秘書處回應指,當時秘書處電腦資料庫沒有黃德鄰○九年個案的紀錄,秘書處沒向醫委會提供資料,事後已即時核對資料庫內所有紀錄。有醫委會成員認為事件嚴重影響醫委會形象,已去信要求秘書處向公眾道歉。

上月尾西醫黃德鄰就一宗涉及同一筆診金發出超過一張正本收據個案被召出席聆訊,醫委會原以為黃德鄰「無前科」輕罰發警告信及刊憲,卻被當日在場採訪記者發現,黃早於○九年因簽發假醫生紙被控串謀欺詐罪名,曾遭醫委會判罰停牌緩刑兩年。醫委會即急召回該名醫生及律師重審,同日判黃除牌四個月。

「蝦碌」事件有前科

「蝦碌」事件不止一宗。前年三月,西醫幸凌宇被指曾向病人處方「火酒藥水」被醫委會罰停牌一年,醫委會卻遲了七個月將停牌令刊憲,險些令幸的停牌期無端延長至一年七個月。幸就事件提出司法覆核,其上訴於去年二月被駁回後,同意停牌期由去年三月七日起計算,幸的除牌期才不致受影響。

醫委會昨召開定期會議檢討事件。醫委會成員張德康指,多位成員均認為黃德鄰事件屬嚴重錯誤,需全面檢視秘書處系統的錯漏情況。另一成員何栢良早前更去信秘書處反映,事件無疑影響公眾對醫委會的信心,秘書處欠公眾一個道歉,並應盡快就事件補救,但他至今未獲回覆。

醫委會秘書處指,就黃德鄰案件調查初步發現,秘書處在判決前有翻查電腦資料庫,但資料庫中無顯示黃德鄰○九年的個案紀錄,涉人為疏忽抑或系統出錯則有待調查。至於幸凌宇的頒令沒適時刊憲,秘書處已向醫委會報告事件。秘書處會定期檢討人手及行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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