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有法不依

政府要求所有地產代理推銷樓盤都要提供實用面積,此外也要以實用面積計算呎價。你可別以為政府有新政,人家就一定長期依從,尤其是政府經常閉起一隻眼,對違法之事聽之由之,既有空子可鑽,人家又豈會跟你客氣。不信的話,你現在就放下報章,到香港大型地產代理的分行走走,且看他們門口張貼的那些所謂「筍價」樓盤,究竟有多少仍然有售,結果可能會嚇你一跳。

不會吧,早年政府不是已明確規定,所有地產代理推銷的樓盤都必須是實盤,不能以已售的舊盤、舊價去誤導買家嗎?對呀,但規定歸規定,這項措施在實施初期,代理們基本上是人人守法的。但時長日久,人家見到政府中人空言嚇唬,實際上是無牙老虎,根本不必將你放在眼內。

筆者曾就這個問題走訪大型地產代理行的一位從業員,她坦然相告,說他們分行門口張貼的那些推銷樓盤其實往往是一個月前的舊價,公司大概每隔一個月才會有人更換一次。我想她所反映的充其量只是一半實情,因為筆者平日逛地產代理行可能還多於逛超級市場,就我所見,他們平均每月未必真能更換一次。況且更換幾張廣告紙,何必待總行中人?每所分行的同事不是可以自行解決嗎?他們明顯是有心貼出舊盤、舊價,就是偏要欺你政府根本不會執法!

陳偉強 大學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