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莉上訴求撤罪
【本報訊】著名工業家蔣震女兒兼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被指於○二年與兩名公司前高層串謀,繞過禁售期暗中出售認股權或股份圖利,他們三人於前年被區院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和判監,之後一同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開始聆訊。上訴一方多番質疑蔣麗莉前女秘書葉玉珍的證供,聆訊最快今日結束。
蔣麗莉服刑近二十一個月後,容貌比入獄前憔悴,但身型沒有大改變,她的丈夫於積理、繼母馬榮華、姊妹蔣麗芸和蔣麗萍亦有到法庭旁聽。
三名上訴人蔣麗莉、胡思聖及包國平,於前年經審訊後,被區院裁定串謀詐騙、詐騙及批准發出不實招股章程三項罪名成立,分別判監三年半、兩年和十九個月,三人均上訴要求推翻定罪或減刑。
葉玉珍於原審時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聲稱她於○二年曾到銀行提取被指是售股得益的二百五十萬元,並在銀行交給蔣麗莉,蔣麗莉再持款項行往銀行保險箱範圍。蔣麗莉的律師昨利用在原審時未有出示過的銀行樓層平面圖上訴指,原審法官分析證供時犯錯或有誤解。
案件編號:CACC 238 / 11
蔣麗莉(前)早前被裁定串騙罪成判監,她昨提出上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