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吳文遠交替罪遭駁回

【本報訊】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在去年六月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涉嫌向胡的車隊,拋擲印有已故內地民運人士李旺陽肖像的T恤,事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妨擾罪,案件昨於荃灣法院開審。控方甫開庭即想加控他一項疏忽危害他人的交替罪,惟辯方反對,指此罪屬簡易治罪條例,已過了半年有效檢控期,裁判官即時駁回控方申請。至於原有控罪亦被質疑「告錯罪」,辯方指車隊範圍明顯屬封閉的流動管制區而非公眾地方,直斥控方接連出現控罪失誤實在「匪夷所思」。

三十五歲被告吳文遠,報稱企業管理顧問。被控去年六月二十九日在東涌東交匯處行人路,向正沿北大嶼山公路往九龍方向行駛的警察護送組,拋擲一件T恤,對公眾造成妨擾。裁判官昨聽辯方陳詞後,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以裁定控罪是否表證成立,被告在庭外則指案件屬政治檢控。

案件編號:TWCC 33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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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