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升降機事故停不了 出入平安談何易

北角發生升降機急墜事故,七名乘客重傷送院搶救,其中一人仍然命危。機電工程署檢查發現,肇事升降機四條鋼纜全部斷裂,防止急墜的機械及電力制動系統亦失靈,導致升降機由三樓直墜槽底,當局形容事故罕見,不排除工程人員檢查疏忽,已即時巡查有關承辦商負責維修保養的其餘二百多部升降機,消除可能存在的隱患。

升降機每日搭載大量乘客上落,必須有良好維修及保養,才可以確保安全運作。理論上,一條鋼纜最少可以承受升降機三倍重量,涉及今次事故的升降機在一年多前才更換鋼纜,並於兩周前進行保養,竟然四纜全斷,安全保障系統形同虛設,情況何止罕見,更是近年最嚴重的升降機意外。

升降機事故一樁比一樁嚴重,證明當局過去幾年連串改善業內維修質素,加強監管制度的措施只是官樣文章。○八年大埔富善邨發生「跳樓升降機」事故,一部無人升降機由十樓急墜槽底,事後發現八條鋼纜斷了七條,響起了升降機維修保養問題警鐘,當局才如夢初醒,推出多項安全指引,又修改《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強化監管制度,提高違例罰則,以保障公眾安全。諷刺的是,這項旨在強化升降機安全規管的法例,剛於去年十二月全面實施。想不到的是,落實新例後,升降機維修水準不但未見提升,反而每況愈下,今次發生更嚴重事故,足證當局費時數年推動立法完善監管制度,只是一紙空文。

事實上,當局在立法收緊升降機維修水平過渡期內,已推出承辦商評級制度,機電署在例行巡查期間,如發現維修保養欠佳及有違規事項,將向承辦商記分,每季公布業務表現評級。以今次負責維修及保養肇事升降機的承辦商為例,過去一年表現得分為六十九分,在三十五間承辦商中排名第二十九。問題是評級制度只屬行政措施,並無法律效力,就算當局向表現不佳的承辦商發出飭令改善通知書,也是姿勢多於實際。再者,業內競爭激烈,不少升降機維修合約均以價低者得為衡量中標準則,個別中標承辦商難免將貨就價,維修質素成疑。

除了機電署監管不力,導致升降機安全問題叢生,市面不少升降機已使用多年,機件老舊,是名副其實的「老爺升降機」,就算定期維修亦難以防止故障,已逐漸成為公眾安全隱患。問題是,不少超齡使用的升降機均存在於舊型大廈,業主與住客財力有限,就算有心更換已殘舊的升降機,也難以負擔動輒達數百萬元的費用。剛獲港府注資一百五十億元的關愛基金,年前推出資助舊型樓宇維修計劃,協助業主翻新樓宇改善居住環境,應考慮把更換升降機列入資助範圍,確保居民出入平安。

香港高樓大廈林立,升降機安全運作攸關市民生命安危,當局必須採取有力措施監管業內維修質素,及時淘汰老舊升降機,否則發生更嚴重升降機事故只是遲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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