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遺屬向兩司機索賠

【本報訊】沙田大涌橋路一○年發生嚴重車禍,一輛專線小巴與的士相撞後跌落行人隧道,兩名小巴男乘客被拋出車外慘死。其中一名死者的遺孀昨日入稟高院,指稱是肇事兩車的司機及小巴司機僱主疏忽而導致意外,應負上賠償責任,故興訟向他們索償,但沒有表明金額。

原告劉彩芬(譯音),以死者李振龍(四十五歲)的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被告依次是的士司機李俊賢、小巴司機陳嘉華、及聘用陳的公司袁祺明鴻基專線小巴有限公司,入稟狀指事發在一○年五月十七日的沙田鄉事會路與大涌橋路交界。原告昨在家中受訪時指,她與死者原本住在沙田公屋,意外後獲調遷至上水區,今年農曆新年前開始找律師處理索償事宜,其他詳情則拒絕透露。

案件編號:HCPI 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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