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團友運毒囚16年

無業漢因生意失敗欠債二十萬元,在被利誘下鋌而走險,藉參加永安旅遊新西蘭旅行團,乘機將重約一點九公斤、價值約一百四十七萬元的冰毒販運離港,但海關人員檢查時搜獲他在行李箱暗格收藏的冰毒。涉案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昨在高院被判入獄十六年零兩個月。

三十六歲被告楊鎮鴻有九項案底,並曾於○一年因藏毒而被判罰款。法官判刑指被告雖然沒有毒癮,亦未因干犯本案而收到報酬,但他意圖販運毒品離港,罪加一等,惟考慮到他認罪後願意協助警方調查案件,縱然他提供的資料並沒有實際作用,仍酌量減刑。

案情透露,一名內地人於案發前接洽被告,表示可代他支付二萬一千元團費讓他外遊,被告答允並報名參加永安旅遊新西蘭九天團。在被告出發之前,一名不知名男子聯絡他,要求他到時使用提供的行李箱放行李。

被告於一一年十二月三日下午二時許,準備跟隨旅行團在機場離境時,海關人員透過X光檢查發現被告的行李箱有暗格,檢查後發現暗格內藏一點九一公斤冰毒,遂將被告拘捕。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知道行李箱內有毒品,他表示因為與友人合夥的回收生意失敗,欠債逾二十萬元才犯案。

案件編號:HCCC 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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