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姦殺袁彌明 義工罪成大嗌口號

【本報訊】前港姐兼人民力量女將袁彌明遭男義工求愛不遂出言恐嚇︰「我要強姦你,我要殺咗你!你去死!」涉案義工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經審訊後,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小欖精神病院至三月十五日以待索取精神報告始判刑。被告被押走前曾在庭上大呼口號;而被告父母則在庭外指兒子為袁彌明盡力助選,聲稱她恩將仇報。

被告周鍾揚(五十七歲)報稱土木結構工程師,被控去年十月十七日在中環告士打道恐嚇三十二歲女事主袁彌明。裁判官裁決時指控方證人誠實可靠,被告辯稱當時疑被事主跟蹤,並沒有證據支持,官又指被告多付五十元車資,指示的士司機跟蹤事主的私家車,又大叫「強姦」及「殺」等字,足證被告有犯罪意圖。

母庭外指袁恩將仇報

控方指被告有兩次案底,包括○四年二月因刑恐被判罰款,及同年十一月藏有攻擊性武器,被判入住小欖精神病院。被告自行求情稱已離婚,月入約一萬元,與八十二歲母親同住,而八十七歲父親則與被告胞兄住在別處。被告之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裁判官拒絕。

被告母親在庭外指兒子兩年來幫助袁彌明競選立法會議員「幫到盡」,除將競選相片掛出窗外,又到處派街招以及自費為人民力量的活動租車,聲稱她恩將仇報。為退休高級公務員的被告父親則說,此事可靠溝通解決,不明白為何要告上法庭。

案件編號︰ESCC 41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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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彌明

周鍾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