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漢涉非禮男下屬脫罪

【本報訊】在港的台資科技公司男倉務員,指控台灣男上司去年七月涉嫌輕拍其肩膊再順勢將手掃至屁股隙非禮。裁判官昨於沙田法院裁決時,指男事主曾向公司隱瞞其十一項案底,又訛稱九八至○七年間曾任職另一公司的履歷,惟事實上他當時不斷進出戒毒所及監獄,加上事主供稱被告坐着非禮他,而目擊證人則指被告犯案時站在被告身旁,兩人供詞矛盾,故最終裁定被告吳白麟(約四十歲)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兼取回訟費。

案件編號︰STCC 56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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