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人員理應用水救火,但上環消防局一名消防隊目級人員,疑在當值期間公「水」私用,用局內的水清洗座駕,涉嫌違規。
涉事的隊目級人員駐守上環消防局,他身穿制服於上月某日清晨七時許當值期間,疑用消防局內的水喉,清洗其座駕十數分鐘。有指該名隊目級人員去年才調派到上環消防局,疑恃着有上級包庇,經常在當值時用公「水」洗車,涉嫌違規。
有資深前線消防員指出,消防局的水喉及供水均屬政府公物,只可用來清洗消防車輛。若用來清洗自己的座駕,則違反《公務員守則》,須受紀律處分。
上環消防局一名署理總隊目當值期間,涉嫌用消防局供水清洗自己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