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凍結黑錢近7.7億元

【靜態組報道】警方過去三年共凍結十五點七億元「黑錢」,單是去年凍結的犯罪得益便接近七億七千萬元,較一一年增加百分之五有多。警方指直接提走現金、將黑錢從不同帳戶轉移、分拆,或成立空殼公司,都是犯罪分子常見清洗黑錢手法。另外,警方去年接獲的可疑交易報告數字較前年增加一成半,警方相信有關升幅反映金融機構及香港市民對打擊清洗黑錢的意識提高。

二○一二年,在警方處理的案件中被限制的財產總值為七億六千八百多萬元,數字較前年微增,而已討回並上繳港府的金額就有一千七百多萬元;前年上繳金額為接近十六億元。警方指出,香港的清洗黑錢活動,主要是清洗由詐騙、金融犯罪、非法賭博、高利貸、色情活動及販毒等罪行所得來的利益。

常見的清洗黑錢方式,包括直接把現金從銀行帳戶提走,切斷稽查蹤迹;另一種則是掩藏法,即在黑錢進入金融體系後,在不同帳戶中轉移、分拆、轉帳、再聚合及再轉帳等。此外,犯罪分子亦會以空殼公司,透過秘書服務公司開立及持有銀行帳戶清洗黑錢。

警方去年接獲可疑交易報告總數為二萬三千多宗,當中一萬九千多宗是銀行的舉報、一千一百七十一宗由匯款代理或貨幣兌換商舉報,其餘舉報來自地產、法律及會計等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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