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督察當值北上尋歡

【記者陳素貞報道】民政事務總署轄下負責旅館、床位寓所及卡拉OK場所發牌的牌照事務處,爆出有牌照事務督察當值期間擅離職守往深圳尋歡的醜聞。該部門高層又被指強制前線「交數」,要求牌照事務督察今年每人需檢控二百五十宗,檢控指標較去年的二百宗增加兩成半,惹起前線督察不滿。此外,亦有個別負責檢控工作的高層人員在案件開庭後,要求涉案牌照事務督察更改口供,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該部門有前線督察在有冤無路訴的情況下越級向特首辦「爆大鑊」,臚列部門「七宗罪」,投訴內容凸顯牌照處內部管理混亂。

行政長官辦公室證實接獲有關投訴信,聲稱會按程序處理。據悉,投訴信內容臚列出該牌照處合共「七宗罪」,包括高層包庇下屬、沒有做好病假管理、人事安排失當、強迫員工交數、嚴重違反檢控政策及常規,以及違反調查守則等。其中最嚴重的指控,是指消防處人員自一一年四月進駐牌照事務處執法組後,執法組即變得不可理喻,更甚者有個別消防隊長在案件開審後要求調查人員更改早前的口供內容,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屢次放病假仍獲續聘

消息人士聲稱,部分牌照事務督察過去一年為達「交數」指標,要假扮嫖客及妓女到「馬檻」放蛇,誘使睇場的癮君子租出房間然後作出相關檢控,甚至對持牌會所也不放過,會所枱椅擺放位置稍有不符合註冊圖則的描述,會所持牌人亦會被列入檢控之列。

據悉,投訴信甚至指名道姓大爆有牌照事務督察當值期間擅離職守往深圳尋歡,高層知情卻沒有採取合理行動。另外,以合約形式招聘的一名高級牌照事務督察及一名牌照事務督察多次放病假,但仍獲續聘。

民政事務總署答覆本報查詢時承認,一一年曾接獲投訴,指有個別員工在當值期間擅自離港,牌照處已依據調查結果,採取適當的懲處行動及向總署匯報個案詳情及跟進行動。至於合約員工請病假需出示醫生紙,該署沒有發現有合約員工濫用病假,至於個別員工放病假的詳情,由於涉及私隱,不便披露。該署稱,在處理牌照處合約員工續聘安排時,會根據部門工作需要和資源,及員工工作表現和能力等考慮。

民政事務總署又否認牌照處有訂下每年的檢控指標。至於要求前線督察扮嫖客放蛇,該部門解釋,當接獲懷疑無牌經營旅館的舉報後,不論有關處所是否被懷疑是「色情場所」,牌照事務處人員均會到有關處所調查及搜證。如發現處所涉及其他違法活動,包括賣淫活動等,牌照處會轉介其他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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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人員負責旅館及床位寓所等發牌及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