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之聲:剪布何太急

積極捍衞公義,的確一刻也不能鬆懈。當大家繼續關注奶粉荒和言論自由受摧殘的同時,部分建制派議員已積極承接葉國謙的不良用心,意圖閹割議員的基本權利。他們接二連三、如此耗神用心的原因,完全是因為保皇大於一切,不顧議員身份,將議事權加以犧牲。這種以人為方式殺死代議精神的做法,雖沒有民生議題那般轟動,卻令公眾利益在不知不覺下受損,禍害不容輕視。

事緣近日梁美芬打算向議事規則委員會提出三個「剪布」建議,要求賦予主席更具體的權力,列明哪些情況下可以剪布、主席可單方面判斷修訂是否「瑣碎、無聊」而拒批,及約束討論修訂議案的時間等。梁美芬所謂的根據外國經驗,是否如有人指出曾鈺成剪布的做法,是根據第三世界國家孟加拉中止拉布發言的經驗?不然又是哪國的經驗呢?抑或香港目前已具足夠的民主自由、完善的機制,讓議員可對議事規則進行如此嚴重的修改?

另一邊廂,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指長毛去年底於財委員提出數百項動議,違反了《議事規則》第37條1A。即使不猜測其背後有否政治干預,但理據顯然不足,至少葉國謙提出限制每位議員只能提出一項動議的議案並未獲通過。那位長者以「浪費公帑」之罪要長毛負責,為何不是每位發言的議員都需要負責?司法覆核豈能針對長毛一人?難道議員依照議事程序否決政府議案也需要賠償?

更令我遺憾的是,部分泛民議員深知政府有資產審查的長者生活津貼準則混亂、有辱長者,在財委員上亦出言批評,卻又埋怨拉布阻礙他們的地區工作,故想結束會議。面對未有民主、漠視公義的特區政府,不用這種抗爭、挑剔、制衡的做法,如何向選民交代?假如在迫不得已的時候拉布卻不加以支援,更出口批評,日後二十三條真正擺上議會強硬通過,敢問他們如何應對?是否無奈再次宣告那天是香港民主最黑暗的一天?

況且,人民力量每次拉布都出於政府的壓迫,絕不亂拉。假如當日沒有拉布,成功被通過了五司十四局、「網絡二十三條」,不知今天的特區政府會變成哪個模樣?又不知多少網上改圖、諷刺政府的人會被政治檢控?

陳志全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