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億紅油案 5人判囚

中港海關三年前偵破涉款達二十六億港元、將五十萬公噸紅油走私到內地案件。五名走私集團成員,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串謀走私及洗黑錢等七罪成立,法官昨判刑指罪行涉精細計劃,涉款金額龐大,具跨境因素,判四名主犯入獄六年,餘下一人在案中參與程度較低則囚四年。另外,海關當時亦已凍結涉案約二億港元資產,律政司為此提出的充公令,則安排在三月十二日處理。

被告依次為施美滿(女、四十四歲)、她的丈夫鍾道全(五十四歲)、鍾的妹夫李伯林(五十一歲)、李的兒子李偉峰(二十七歲)及黎嫦(女,四十八歲),五人同控一項串謀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另每人各控一至兩項洗黑錢罪。

控方申加刑被拒

法官指第四被告是受其父影響犯案,且參與度較低故囚四年,其餘四人則囚六年。另外,官認為本案未達法定的「有組織及嚴重罪行」程度,故拒絕控方的加刑申請。

案情指走私集團在○九年中至一○年二月初,利用四艘改裝漁船,從三個香港油躉提取紅油偷運返內地銷售,該油躉由志成發展(香港)有限公司擁有,本案第二及三被告都是志成的董事,而該二人與首被告都有權操控志成的銀行戶口。在控罪期間有逾二十六億元存入志成戶口。其中有逾一億元,是由第四被告負責存款手續。至於第五被告,則是案中內地主謀的妻子,是案中四名被告與內地同黨的中間人。海關在一○年五月採取行動拘捕眾被告,更在首次被告的貝沙灣住所搜出九千多萬港元和七千多萬元人民幣的現金。

案件編號︰DCCC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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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施美滿

次被告鍾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