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貴臨記買水貨車破財

熱愛電影、樂於做臨時演員的已故富商兼建築師明嘉福之子明德豐,因心急購買名車,遂委託一名汽車男經紀從英國代購一輛連稅價值一百四十五萬多元的水貨Aston Martin汽車,豈料汽車到港後,經紀竟私吞逾二十四萬元退稅款項。涉案經紀被控一項盜竊罪,昨在東區法院認罪,裁判官指由於涉及金額大,勢必判監,但准被告保釋至二月二十日判刑。明德豐在庭外無奈地說︰「未試過買車買到咁,提起都心酸。」

被告陳競威(三十四歲)承認去年一月六日,偷竊明德豐的二十四萬七千多元。辯方求情指被告大學畢業,父親任職警員,被告因生意失敗才犯案,被告願意分期賠償事主損失。辯方又指被告父親患有心臟病,母親亦中風,被告需要照顧父母,故希望保釋外出候判。裁判官最終准被告保釋以等候社服報告始判刑。

連稅價值145萬多元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於一一年十一月相識,事主之後找被告協助從英國購買一輛連稅價值一百四十五萬多元的Aston Martin汽車。二人達成口頭協議,車到港後,其中的二十四萬多元增值稅會全數退還事主,而被告則會得到八千元佣金。事主去年一月六日收到該輛汽車,被告亦在二月十六日稱已收到退稅,並向事主指會退還給他。被告在數日後將五張總值二十四萬元的支票交給事主,惟支票全部不能兌現,事主試圖聯絡被告不果遂報警。

明德豐昨日到庭原本準備做證人,惟因被告認罪,故他毋須作供。明在庭外指他擁有多部Aston Martin汽車,該品牌是他的至愛,又表示「本身唔想搞到上法庭」,又說他曾提議被告分期還款,但被告竟開出「空頭支票」。

案件編號︰ESCC 38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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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豐在庭外嘆謂「未試過買車買到咁」。

被告陳競威認罪後獲准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