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紅酒樽或先徵費

【本報訊】港府最快會在本周內公布回收玻璃樽的諮詢文件,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初步傾向針對啤酒或紅酒等酒精類飲品樽先行徵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指,本港玻璃樽進口商或生產商比較集中,若循源頭層面徵費會較易收取費用。根據海外相關經驗,每個標準紅酒樽徵費數角至一元。他強調,最終徵費水平及徵費層面,需視乎諮詢結果及投標價再釐訂,而收得費用將成立基金,將用於補貼回收工作。

黃錦星昨出席一個環保活動時,指玻璃樽是比較重的廢料,運輸及回收上有一定成本,因此收得的費用主要用作補貼玻璃樽回收的費用,達致「循環經濟」。他又指,港府會透過招標形式,尋找一間或以上的公司,搜集及回收本港已分類的玻璃樽,再運送到指定地方存放,希望可讓有需要的工廠及公司,循環使用此類廢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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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傾向於啤酒或紅酒等酒精類飲品樽先行徵費。(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