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港鐵職員水客判囚
有多次暴力案底的港漢水貨客,因不滿港鐵上水站的職員管制分貨活動,襲擊兩名港鐵職員後,卻拳打自己臉部,厚顏大呼是被港鐵職員襲擊,最終被捕。惟他在保釋期間,在上水站再遇其中一職員時,又恐嚇會打死對方而再被捕。被告昨於粉嶺法院認罪,裁判官嚴斥被告︰「誣賴他人、混淆視聽、顛倒是非黑白、行為可恥及野蠻!」又指他在保釋期間犯案是公然挑戰法紀,遂重判他入獄兩個月零二十日。
五十一歲被告周漢華,報稱無業,承認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恐嚇共三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上水站的控制室內襲擊男事主彭國偉(五十七歲),又在上址襲擊另一男事主王偉成(四十一歲),控罪又指他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上水站的月台上恐嚇王姓事主。
控方指被告有十六次案底,其中四次與暴力有關。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婚,育有九歲兒子及八個月大女兒,現每月領取三千九百元綜援金維生,被告因一時衝動才犯案。
自摑反喊被打
案情透露,兩名男事主均是港鐵職員,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彭姓事主正在管制水貨客於大堂內分發貨物的行為,被告因而責罵彭,又尾隨彭到控制室。彭要求被告離開不果,被告更用手機戳彭的胸口。王姓事主見狀上前驅趕被告,亦遭他以手肘襲擊頭部。其後被告拳打自己臉部,大叫被港鐵職員襲擊。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拘捕被告。彭及王送院,彭的兩邊胸壁有觸痛,王的頭及唇部有觸痛、發紅及紅腫。
被告保釋候查期間,在翌月二十一日於上水站月台再遇王,遂上前用手指指向王說︰「你同我玩嘢,你係唔係帶埋你阿媽一齊返工呀?」被告又指︰「如果你夠膽再返工,我就打死你!」王與一名男同事跟隨被告登上火車,並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FLCC 28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