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行抬價罰176萬元創新高

【本報訊】兩間車行合謀以二百二十三萬元出售四部七人車,售價比海關核准的公布零售價高出八十九萬元,違反《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合共被判罰款一百七十六萬元。海關指是歷來同類案件的最高判罰,又指近年不法車行為謀取更高利潤而犯案有上升趨勢,提醒市民小心。

案件於去年三月由運輸署轉介海關調查,發現一間位於土瓜灣的車行負責進口及處理車輛首次登記文件,另一間位於九龍灣的車行則安排展銷及與買家簽約。

兩間違法車行以巧立名目的費用掩飾所提高的售價,在合約所列的車價包含高昂汽車會籍費用,高達二十八萬元,佔海關批核零售價百分之七十七。

海關指出,因車行虛報資料,導致在車輛登記文件(牌簿)出現不正確的車輛型號資料,或影響買家日後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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