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恐嚇菲傭 僱主賠近37萬

【本報訊】菲傭來港工作遭核數師男僱主三度非禮及恐嚇,聲言如揭發事件會將她送回國,甚至要殺她滅口。菲傭自此患上創傷後抑鬱症,她向男僱主循民事索償,區院昨裁定男僱主須向她賠償三十六萬七千多元。○八年一月十八至二十一日,當年二十三歲的女事主遭四十六歲男僱主陳秋榮,先後在住所附近公園、家中廁所及卡拉OK房三度非禮,同年五月被告被裁定三項非禮及三項刑事恐嚇罪成,判入獄五個月。

案件編號: DCPI 4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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