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拖網津貼上訴期延至2•28

【本報訊】為禁止拖網捕魚措施成立的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昨宣布,將提交上訴限期延長至今年二月二十八日,呼籲有意上訴的漁民必須把握時間提交上訴。

禁止拖網捕魚法例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當局共接獲一千一百一十七宗特惠津貼申請,每艘漁船的賠償金額由最低十五萬元至三百多萬元不等,漁民可在接獲結果後的三十日內提出上訴。至今有多達五百六十七宗申請因為不滿意賠償金額太少,向上訴委員會上訴,超過申請人半數。據了解,不少漁民仍在努力收集相關資料,預料提出上訴的宗數陸續增加,迫使當局延長上訴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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