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黨家長求趕記者 官:我使唔使避席

三名年僅十五歲的男童深宵流連荃灣,竟因缺錢花費即興策劃行劫,買來一支瓶裝維他奶,並從街邊執拾黑手套,然後乘坐的士聲稱往城門水塘,卻在途中毆劫年近七十歲的士司機,掠去三百元後分贓逃跑。三名被告昨被帶到荃灣法院少年庭應訊,他們承認搶劫罪,須還押三星期候判。到庭聆訊的兩被告家長以被告年幼為由,反對傳媒採訪,裁判官指傳媒有權報道案件,更反問家長:「如果記者要避席,咁我使唔使避席?」

三名被告均十五歲,首被告為雙失少年,次被告和第三被告分別就讀中四及中三。各人昨承認今年一月廿二日在荃灣城門水塘燒烤場搶劫六十八歲的男子李耀隆。案件在少年庭聆訊,三名被告的家長在法庭後方旁聽,顯得相當憂慮。其中兩被告的家長在開庭前一度反對記者採訪,不希望記者公開未成年被告的資料。裁判官表示,傳媒有權進入法庭採訪此案,少年犯身份亦受法律保障不准公開,如要趕走記者無異也要裁判官避席,提要求的家長欲言又止後接受安排。

索感化報告後判刑

三名被告無案底,其中第一、三被告有一次警司警誡紀錄,次被告另涉一宗公眾地方打鬥的案件仍在調查。辯方求情指,各人明白案件嚴重,現已非常後悔,願向的士司機道歉,又為他們令家長擔心及蒙羞感到慚愧。裁判官先索取感化、勞教所、教導所、更生中心等報告後判刑,現將三人還押三周候判,意味三名被告將要在獄中度過農曆新年。

案情指,三名被告登上一輛的士,抵目的地後,次被告從後箍住男司機頸部,首被告用空的玻璃樽敲打男司機左額。第三被告奪去散紙箱後嫌錢少,再向司機索錢,司機便從恤衫袋拿出金錢,第三被告取去總數三百零四元後,三人即分途逃走。

警方接報後在附近截獲三人,從各人身上分別起回現金及黑色膠手套。

案件編號:TWCC 700001/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其中一名被告當日被蒙頭押返住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