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通過修訂失業綜援制

【本報訊】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昨日在立法會提出要求政府優化失業綜援制度議案,該黨易志明更促請政府考慮為健全人士申領失業綜援設五年限期,期滿後若要繼續申領,須交由個案覆核委員會審批,以杜絕濫用綜援情況。多名建制派議員同意政府應確保社會資源不被濫用,但泛民及工聯會聯手炮轟自由黨歧視失業人士,製造社會分化。

立法會最終通過一項經修訂後的無約束力動議,在田北俊原動議以「本會促請政府盡快採取有效措施,推動有能力者自力更生,杜絕濫用失業綜援,以便集中資源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其中,加入「增加培訓機會,放寬入息豁免機制鼓勵就業」等字眼。

工聯會名譽會長陳婉嫻昨率先反駁,指濫用綜援只是極端例子,坦言所有制度總會有人濫用,炮轟議案是從留難角度出發,以偏蓋全地認為所有人都會「呃綜援」,她又批評政府多年來不肯妥善處理貧窮問題,反而落井下石,將失業人士趕盡殺絕。工黨李卓人亦批評,健全人士亦包括需要幫助的精神病康復者、中年失業人士等,但自由黨的議案將申領綜援人士全部標籤為「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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